转载 : 將前女友性短片上網男子免囚

香港新報

將前女友性短片上網男子免囚 

在金舖任職售貨員的香港癡情漢,疑不忿前女友與他分手後即嫁予富家子,於今年情人節將昔日拍下對方裸照及性愛片段上載互聯網報復,卒被友人發現通知事主報警。涉案29歲青年李榮峰早前已承認刑事恐嚇、發布不雅及淫褻物品罪。案件昨於荃灣法院宣判,裁判官表示案情非常嚴重,對女事主造成重大傷害,更形容被告行為比售賣淫褻物品遺害更大,但考慮到他認罪,令事主不用出庭作供,所以3項罪合共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判 240小時社會服務令

被告李榮峰(29歲),報稱金舖售貨員。律師求情透露,他曾留學外地,因金融風暴輟學返港工作。不幸女友與他分手後,迅速便戀上富家子,他慘覺自己是愛情替身,後來出於自卑才犯案,現已深感後悔,懇求法庭能予以輕判。

控方案情指,被告於03年認識事主,2人相識不久便火速成為情侶,交歡時還拍下性交影帶留念。不料,2人於去年底感情轉淡,女方提出分手,被告雖然多次致電懇求復合,惟女方只不斷拒絕。被告後來使出「絕招」,威脅要公開女方裸照,及將兩人性交片段放上互聯網任人欣賞,惟女方仍不為所動堅拒復合。

至今年年初,事主幾名友人上網時發現事主的裸照被上載於互聯網,即致電她告知。事主上網查證後驚見自己赤裸裸的模樣任人觀看,遂報警求助。警員經調查後,登門將被告拘捕,警誡下他承認控罪。

警方後來在被告電腦硬件中,搜出幾段被告與事主的性行為片段,片長逾八分鐘。

在網絡世界,不少青年人都會將與男朋友或女朋友的親密照片或短片放上網,與其他人分享。有調查發現,部分青少年對將自己或伴侶的裸照放上互聯網,並不抗拒。但社工表示,到了雙方關係破裂時,這些相片或短片,便往往成為傷害對方的工具。

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於本年初,曾訪問了800名中學生,當中有500多人曾上網看色情資訊,其中有近兩成受訪者表示,不介意將自己與伴侶的裸露相片或短片,在網上公開。有四分之一人則表示,若果不露出真面目,就無傷大雅。亦有三成受訪者表示,有想過仿傚這些片段的行為。

2 成學生表示不介意

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社工沈偉全表示,

「大家在將此類親密照片上載到互聯網時,或許沒有想過日後雙方會發展至分手的地步,又或大家有爭拗時,這些相片便可能會變成一個工具,造成傷害。」

犯罪學學者、城大應用社會科系副教授黃成榮表示,今次案件法官並沒有判被告監禁,判刑是過輕,可能會向社會傳遞錯誤訊息。

此文转载自 http://07.plus28.com/thread-1935449-1-1.html

2 Responses to “转载 : 將前女友性短片上網男子免囚”

  1. zheng Says:

    爱情(或者激情)是不是真的需要性愛片段和報復来证明?…

  2. Bryony Says:

    Good words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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